
1-3接續上章,記大衛戰勝亞捫人。1「列王出戰的時候」指春季收成後,農暇之時。「拉巴」:亞捫京城,即今約旦首都安曼。 4-8三敗非利士人。「偉人」:指巨人。如歌利亞身高三米多。

本章至廿3是大衛與東鄰亞捫戰爭的記錄: 1-5亞捫王哈嫩侮辱大衛使臣,種下戰因。 6-15戰勝亞捫和亞蘭人的聯軍。6「米所波大米」撒下十6作“伯利合的亞蘭人“「亞蘭瑪迦」指瑪迦的亞蘭人。皆亞蘭一支。 16-19更多亞蘭人聯手,大衛再敗之,從此亞蘭人歸服。

本章到二十章連續3章,記錄大衛軍事上的偉大成就。這些也都與建造聖殿相關,因他所得戰利品均留作建殿材料。 1-13制服強鄰。3「瑣巴」:亞蘭人的一支。8「均」又稱比羅他。 14-17大衛的內閣成員。17「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是從革哩底和非利士來的外邦士兵,組成大衛的護衛隊。

大衛在屬靈上的貢獻,繼迎約櫃之後就是建造聖殿。從本章至廿九章本卷書結束,共13章都在記載這事。 1-15大衛起意為神建造聖殿,神未允許,但應許賜福大衛。 16-27大衛的感恩禱告。 11-14本卷書中第三個警戒(之一):須長大成人,才能瞭解這樣一位大祭司。11「因為你們聽不進去」:故麥基洗德的解釋延至第七章 。

2-3安放約櫃。 4-6 設立樂團。 7-36歌頌詩篇。7「那日大衛初次…」:音樂進入敬拜始於此時。這段讚美詩也見於詩九十六1-13、一零五1-15,及一零六47-48。 37-43分區敬拜:約櫃安放在耶路撒冷,利未人每日用音樂事奉;而會幕和祭壇仍留在基遍,派祭司主理獻祭,且亦開設音樂崇拜。

烏撒事件發生三個月之後(十三14),15、16章記大衛再迎約櫃。 1-3預備:包括預備地方(1)、找對人選(2)、召聚會眾(3) 4-15人員:聚集利未人和祭司成大隊,並要自潔。 16-24音樂:20-21「女音」和「第八」可能指高音和低音。 25-29過程:27「細麻布的以弗得」:祭司的服裝(參撒上廿二18)

迎約櫃之事雖遭挫折,但大衛其他諸事都大蒙神祝福: 1-2外交成就。此推羅王希蘭後來也幫助所羅門建聖殿。 3-7增添家室。多立後妃後來成為大衛家庭悲劇之源。 8-17擊敗非利士人。11「巴力毘拉心」意為“突破之主“ (the Lord of breaking-through)或“沖去之主“ (the Lord of Breaches)。16「基遍」是會幕所在,參十六40、代下一3。從此處戰勝有屬靈含意。

由本章開始,從政治轉向宗教方面。首先是大衛迎接約櫃之事。 1-8迎約櫃的安排。5「從埃及的西曷河直到哈馬口」:指以色列境界的最南和最北端,比“從但到別是巴“更廣。西曷河亦稱小河。 9-14迎約櫃的中止。按律法規定,約櫃要由利未人扛檯(申十8、出廿五12-15),不可觸摸和觀看(民四15、20)。11「毗列斯烏撒」:意為“向烏撒發怒“。13俄別以東是利未人(參廿六4-8),住在迦特。

本章接續上章介紹跟隨大衛的勇士。 1-22逃亡時期歸附大衛的人。1大衛在洗革拉,見撒上廿七5-7。 23-40 在希伯崙擁立大衛作王的人。每一支派都有。32「通達時務」:能認清神的計畫,在轉變的時節把握神方向的一種恩賜。

本章至代下九章記錄大衛和所羅門王朝。他們為人不盡完美,但相對於掃羅的,他們求問神,帶下了聖殿、約櫃和敬拜的體系。 1-9大衛被民眾擁護為王,建都耶路撒冷。8「米羅」在耶城東坡。 10-47記大衛的勇士。15:大衛在亞杜蘭洞之事見撒上廿二1-4。

族譜記載結束,本書從本章開始進入歷史敘事部分。先記載掃羅戰死沙場,為下章開始的大衛王朝作準備。 1-12掃羅敗亡。6「並他的全家都一同死亡」:僅指“掃羅家“,即掃羅王朝結束,他的後人伊施波設和米非波設依然活著。 13~14總結掃羅戰死的原因:「因為他干犯耶和華」。包括不遵守神的命令;和求問交鬼婦人而不求問神。

本章總結前八章,記從巴比倫返國居住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 1 前面一至八章族譜的總結。「猶大人因犯罪就被擄到巴比倫」是族譜編寫的思路方向,也是整本聖經的重要教訓和規則。 2-3下文返回故土之人的序言。3「猶大人、便雅憫人」代表南國;「以法蓮人、瑪拿西人」代表北國支派。「尼提寧」:聖殿的差役。 4-9猶大和便雅憫支派的領袖。5「示羅」即二3的示拉。 10-16祭司和利未人的首領。16「尼陀法人的村莊」參尼十二28。 17-34利未人的職任。 35-44再記掃羅王的家譜。目的是要引進下一章掃羅被殺的經過。

本章再記便雅憫的族譜。此份族譜的特色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28、32),與上章6-12,及創四六、民廿六所記均不盡相同。 1-7便雅憫的子孫。 8-12寄居摩押地的以色列人。 13-28接續7節,記便雅憫支派的族長。21「示每」:即13節的示瑪。27「耶羅罕」:即14節的耶利末。 29-40住在基遍附近的便雅憫人,藉此引出以色列第一位君王掃羅的家譜。掃羅兒子中只記約拿單一系,或因他是大衛的知己。

本章記載約旦河西岸六個支派的族譜: 以薩迦(1~5) 便雅憫(6~12) 拿弗他利(13) 河西之瑪拿西半支派(14~19) 以法蓮(20~29) 亞設(30~40)

本章記祭司和利未人的家譜及各職務。收錄兩份名單,一份是革順、哥轄、米拉利三支的長子譜系;另一份歌唱的為次子的譜系。 1-15被擄前的大祭司家譜(哥轄的後裔)。 16-30利未人的家譜。含革順、哥轄、米拉利三支。 31-47歌唱的利未人家譜。22:亞米拿達在2、38稱以斯哈。43:雅哈應與示每互換次序,示每乃革順次子(參17、 20)。 48-53其他利未人和祭司的職務。 54-81利未支派在各地居住的城邑。

1-10流便支派。1-2:解釋為何至此才提長子流便的族譜。流便所犯的罪參創卅五22、四九4。長子的名分已轉給約瑟(其二子以法蓮和瑪拿西,雙份);長子的地位則歸猶大,君王從他而出。 11-17迦得支派。他們居巴珊地,即今以色列北部的戈蘭高地。 18-26約旦河東二支派半。他們佔領鄰近阿拉伯人的地方。作者一再聲明他們得勝是在乎倚賴神。19「伊突人、拿非施人、挪答人」:都是阿拉伯人。22「直到被擄的時候」:指王下十五29比加王年間的被擄(734BC),在北國以色列滅亡(721BC)前十多年

1-20法勒斯家譜的補篇。 21-23示拉的後裔。 24-27西緬的後裔。 28-33西緬支派居住的城鎮。31「這些城邑直到大衛作王的時候」說明後來它們併入猶大支派的「南地」區域,過著半遊牧生活。 34-43西緬支派的擴張。

1-9大衛的兒女。(次子「但以利」在撒下三3作「基利押」)。 10-16被擄之前大衛王朝的君王。 17-24被擄後的大衛家族。22「共六人」,但只有五個名字,可能「示瑪雅的兒子」這幾個字是文士抄錄時誤加上去的。

二至九章是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族譜。首先是猶大支派(二3~四23): 1-8 猶大的後裔。7「亞干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見書七10-26。 9-17整個猶大族譜的中心─大衛的譜系。15「七子大衛」:據撒上十六10~11大衛為第八子,可能前有一兄早逝,即稱為第七。 18-20迦勒的後裔。此迦勒即基路拜(9),不是迦南探子迦勒。 21-24西割的後裔。 25-41耶拉篾的後裔及附篇。 42-55迦勒家譜的附篇。

歷代志上的前九章記載了由亞當到大衛王族的族譜,替下文大衛王朝的歷史做個引言。此處第一章包含: 1-4洪水前的祖先。 5-27挪亞的後裔。 28-34亞伯拉罕的眾子。 35-54以掃的後裔。

1-6接上章,對富人的警告。2-3:壞了、蟲咬、長銹,都指「只知積攢錢財」。5「宰殺的日子竟嬌養…」:富人宰殺牲畜,極宴享樂。暗諷此無異於將自己養肥了等待神來宰殺。 7-20信心與禱告。7-12忍耐等候主;13-18禱告與醫治;19-20挽回迷失者。14-15「用油抹他」:抹油是外在表記,醫治是出於信心的祈禱和神的能力。注意是「主必叫他起來」,不是油或其他因素。「他若犯了罪,也蒙赦免」:代禱能使那犯罪的人認罪悔改而得赦免;因此下句說「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17-18:以利亞的事記載於王上17:1;18:1、41-45。

論智慧之後,本章轉而責備與勸告無智慧、貪愛世界的信徒。包括: 1-5勿貪戀、與世俗為友:智慧使人和平(3:18),信徒中間卻常因私慾而充滿「爭戰鬥毆」。2「殺害」:指貪戀至殺害搶奪的地步。4「淫亂」:愛世界是屬靈的淫亂。5「戀愛至於嫉妒」明顯不是出於神,愛世界的人卻易受迷惑。新和合本作:「經上說:上帝愛安置在我們裏面的靈,愛到嫉妒的地步。」引用出20:5「神是忌邪(嫉妒)的神」 6-10要謙卑,順服神抵擋魔鬼。 11-17勿彼此批評、張狂誇口。

本章進入另一對比:言語與智慧──我們生活表現最重要的部分。 1-12論舌頭。6「百體」:指身體各部分。「生命的輪子」:指「生命的旅程」,表示人的一生。「點起來」指破壞。形容舌頭對人一生的破壞力。「從地獄裏點著」:地獄的火永不熄滅,喻舌頭的害處甚至及於永遠。 13-18論假智慧與真智慧。是針對1節多人想作師傅的情況。愛作師傅的人不謹慎言語,又自以為有智慧。

1-13偏心待人與愛人如己。4「偏心」:不能公正,勢利眼。5「揀選…貧窮人」:不是不揀選富人,但神不會重富輕貧。9:參申1:17;16:19等。 14-26信心與行為。14「行為」:指善行,而不是摩西律法的禮儀上的行為。23「應驗」:滿足、證實了。意為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為證實了神因信稱他為義是正確無誤的。這「有行為的信心」不但使他稱義,還使他「稱為神的朋友」。

1問安。「散住十二支派之人」:因逼迫而逃到猶太各地的信徒(徒8:1) 2-18試煉與試探。2-12試煉的益處。13-18試探來自私慾,恩賜則來自神。13「試探」:原文與試煉同字,中譯分開,表明是出於惡者。 19-25聽道與行道:聽道應該引致實踐真理。25「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可見被正確理解的律法不會綑綁人,反而使人自由(參詩19:7)。 26-27虔誠與虛偽:虔誠是能控制言語、照顧孤兒寡婦,不沾染世俗。

1-19結尾的勸勉:過愛心的生活。2「接待客旅…接待了天使」:引用亞伯拉罕事,見創18:1-21。3「也在肉身之內」:指感同身受,好像自己也親遭苦害一樣。9「飲食」: 指猶太教的飲食條例。10「供職的人」:指猶太祭司,「不可同吃」:贖罪祭的祭牲須全部燒掉,祭司不可吃(利4:8-12)。12「城門外」:與「營外」(11)呼應,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的各各他山上被釘十架。13「出到營外就了他去」:指與耶穌一同受苦。 20-25祝福與問安。20「永約之血」:耶穌基督流血受死立了永遠的約,神即憑此血使祂從死裡復活。

1-13繼上章勸勉要有信心之後,接著勸勉要在基督裏有盼望。1-3要忍耐奔跑天路;4-13要接受神的管教。2「創始成終」:耶穌是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13「瘸子」指信心不堅的人;「歪腳」或作差路。 14-29第五個警戒:14-17勿從恩典中墜落;18-24我們的盼望乃是天上的耶路撒冷;25-29不可棄絕神。23「諸長子」:指信徒(參雅1:18)。

11-13章談新約信徒應有的新生活,本章先接上章末節描述信心。 1-3信心的功效──「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1):信心使人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雖未看見也能確定。「實底」:確定之物。2「證據」:指神的讚許,與「見證」(4)、「明證」(5)、「證據」(39)都同字。 4-40信心的榜樣:列舉舊約信心的偉人,證明信心乃是使人蒙神喜悅的「明證」(5;6),包含洪水前的例子(4-7)、以色列的族長(8-22)、摩西和以色列民(23-31)、別的信心表率(32-38)、結語(39-40)。

1-18基督超越大祭司(六)總結―基督所獻之祭遠超過舊約獻祭。1-4再論舊約獻祭不能除罪。5-14引用詩40:6-7證明耶穌獻上身體使人完全。5「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原作「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指奴僕穿耳以示獻身歸主人(出21:5-6)。點出神不喜悅舊約獻祭,故為基督預備了身體,差祂道成肉身代替各樣祭物。15-18聖靈見證我們罪已赦免,不用再獻祭。9「在先的」指舊約獻祭制度;「在後的」指基督。 19-39第四個警戒。19-21基督給我們開了又新又活的路;22-25要堅守指望持續聚會;26-31不可故意犯罪踐踏神兒子;32-39:鼓勵忍受苦難持守所信。20「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從幔子與身體都「裂開」而言。

基督超越大祭司(五) ― 從舊約獻祭的三方面看: 1-10舊約的禮拜條例乃新約的表樣,不能使人完全。1「屬世界」:指「屬物質」」。9「表樣」:象徵。10「振興」:革新,指「上帝另立新約」。 11-22基督的血遠超舊約祭牲的血,更能洗淨我們的心。16-18「遺命」:與「約」同字,強調是死了才生效。「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22)。 23-28基督把自己獻為祭物,「好除掉罪」(26),並救我們脫離審判(27)。

基督超越大祭司(四) ──是更美之新約的大祭司。 1-5基督在天上作大祭司:祂已坐在神右邊,在「真帳幕」服事。地上的祭司制度都只是天上聖所的模擬、影子(5)。2「聖所」:包含至聖所,因天上已無幔子。「執事」:指大祭司的職任。3「有所獻的」:指耶穌獻生命,勝過任何祭司所獻祭物。5「形狀」:樣本,複製品。 6-13基督作更美之約的中保:7「瑕疵」:不是舊約本質有瑕疵,是它不能提供人守約的能力(參羅7:12–14)。「無處尋求」:指「就不必再尋求」。

回主題:基督超越大祭司(三) ―是麥基洗德等次的大祭司(參詩110:4) 1-3麥基洗德預表基督,因:①名義(1-2):「麥基」:「王」之意;「洗德」:「仁義」、「公義」。「撒冷」:「平安」。這都預表基督。②職位:祭司兼君王(1-2)。③身分(3):無父無母無始無終,「與神的兒子相似」。 4-10麥基洗德超越亞伯拉罕,和利未。因:①接受奉獻;②給出祝福。8「在這裏收十分之一的」:指利未祭司(民18:21-28)。「在那裏收十分之一的」:指麥基洗德(創14:17-20)。 11-28基督超越利未祭司。12「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指從利未祭司體系改為超越的基督祭司職任(見下文)。「律法也必須更改」:參8:10。本節鄭重宣布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了。26「遠離罪人」: 非指祂不與罪人來往(參太9:9-13),而是指祂與罪人分別,絲毫不受罪人影響。

本章是第三個警戒(之二),繼續勸勉信徒要長大成人。又含幾個重點: 1-8要竭力長進。1「完全」:指5:11-14說的成熟,非指基督的「完全」(5:9)。「死行」: 陷於死境的行為(參弗2:1;羅8:6;林後3:6)。2「洗禮」:指猶太人的各種洗濯規矩。非指受洗。3:作者也會竭力。4-8離棄真道的危險。 9-20要持定指望。18「兩件不更改的事」:指應許和起誓。19-20:幔是會幕中遮隔至聖所的幕幔,在舊約僅大祭司於贖罪日,可入內為民贖罪。但因基督十架,幔子裂為兩半(太27:50-51),故今我們的指望能「通入幔內」到神面前。由此回到基督是大祭司的主題(6:20-10章)。

1-10基督超越大祭司(之二) ―高過亞倫。6「麥基洗德」:至高神的祭司,曾為亞伯拉罕祝福(創14:17-20),「麥基洗德的等次」:指非從人間挑選的、神兒子的等次(1、5;詳見7:1-3)。7:指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情形。「能救他免死」是作者對神的認識,並非耶穌求免死。 11-14第三個警戒(之一):須長大成人,才能瞭解這樣一位大祭司。11「因為你們聽不進去」:故作者將麥基洗德的解釋延至第七章

1-15續勉要竭力進入安息。兩種安息:①神的安息:即神應許要給相信之人的「安息日的安息」(9);②進迦南地的安息(6、8):本是①的具體表徵,可惜百姓或因不信而不能進(6、3:17-19);即便隨約書亞進了迦南,仍未「享安息」(8)。7「又限定一日」:另定一日,再給一機會。 14-16基督超越大祭司(之一):祂是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又因受過試探而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1-6基督超越摩西:在「盡忠」上,摩西與耶穌「一樣」(2),但耶穌比摩西是更配多得榮耀(3-6)。5「神的全家」:指以色列。6「神的家」:指教會(提前三:15),即我們信徒全體。 7-19第二個警戒:從摩西時以民失敗之例,勸勉信徒勿:①硬心試探神(7-11);②存不信的惡心(12-15);③因不信而不能進入安息(16-19)。「犯罪」(17)及「不信從」(18)都是「不信」(19),以民失敗即在此。11「進入安息」:指進入迦南,並安然居住(參申12:9;10)。15:原文無「經上」二字。

1-4第一個警戒:不可忽略基督的救恩。這救恩的「道理」是:a.藉天使所傳,確定的;b.主親自講的;c.主的門徒(3「聽見的人」)所證實的;d.神用神蹟…同作見證的(4)。我們對救恩的回應則應為:a.珍惜──「當越發鄭重…」(1);b.順服──勿「凡干犯悖逆」(2);c.把握──「若忽略……怎能逃罪呢?」(3) 。2「藉天使所傳的話」:指舊約律法。 5-18基督超越天使(之二)。基督甘願暫時「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人,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10「萬物所屬…所本的」:指神。「元帥」指基督,「得以完全」:基督受苦使救恩完全。11「使人成聖的」:指基督;「得以成聖的」是蒙恩的人。16「挽回祭」:基督挽回了神因人犯罪所發的怒氣。

1-3引言:基督的超越是神從古到今不斷曉諭世人的。1-2:古時藉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現今藉基督一次完成最終啟示。神又立基督為:①承受萬有者;②藉著祂創造宇宙。「古時」:舊約時。「末世」:指現在。「曉諭」:神對人說話。 3:最精要的基督論:「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祂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讚美主! 4-14基督超越天使(之一)。本段所引經文,原是描寫大衛王;或描寫神的,今都應驗在基督身上,故除了優越性,還更肯定了基督的神性。

這封短信的背景是:腓利門是保羅在歌羅西帶領信主的弟兄(19,對照西4:9「你們那裡的人」),他有個奴僕阿尼西母逃跑到羅馬(15-16),可能還偷了些東西(18)。那時保羅正在羅馬被囚(9),也帶阿尼西母信了主(10)。他伺候保羅(13),且領受教訓願意回主人處補償過失。但當時逃跑的奴隸,主人是可以施以酷刑,甚至處死的。故保羅寫這封信給腓利門,為阿尼西母求情(17)。

1-11當教導眾人處世之道:①應盡公民責任:順服長官(1)、溫柔行善(1下-2)、遠離爭辯(9)、棄絕背道者(10-11)。②這樣做的動機(3-8)。此結構和上章相似(參2章經文要義)。我們行善是出於對神救恩的認識,不是為守律法。 12-15交代與問安。13「送行」:包括幫助他們的旅費。

1-10 當用純正的道理勸勉老人、老年婦人、少年婦人、少年人、僕人各類信徒。3「用善道教訓人」:指在家中以身作則教導後輩。 11-15如此勸勉的信仰根據:11「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所以1-10的各階層信徒,包括提多自己,都應顯出善行的榜樣,「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10)

1-4問安。1「憑著神選民的信心」:憑古今信徒所共有之信心。 5-9作長老(監督)的資格。與提前三章可互參。 10-16當斥責傳異教者。14「誡命」:指飲食與外表潔淨的規條。15「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接續14談拘泥於飲食潔淨的不當(參提前4:4),真正叫人污穢的乃是人心的邪惡(參可7:19-20)。並非指道德上自以為潔淨便凡事可做。

1-8最後的囑咐。6「澆奠」:獻祭時澆酒同獻,稱為奠祭(出29:40)。保羅形容自己傾倒生命獻給主。 9-18結語──最後的交代。13「特羅亞」:保羅於此再度被捕,來不及帶行李。「外衣」:可見保羅不富有,地牢又寒冷。「書」:蒲草紙的書卷,可能包括福音書。「皮卷」:舊約聖經。17「使福音…都聽見」:保羅初次審訊時當眾傳福音。很可能即因此而加深罪狀。「從獅子口被救出來」:指初次審訊未判死刑。另一可能是保羅感恩因身為羅馬人,按例不進獅子坑或釘十字架。後來被判斬刑

1-9詳敘末世的異端現象。6-7「…無知婦女…不能明白真道」:此可呼應保羅為何不許這樣的女人講道。8「雅尼和佯庇」:相傳為埃及術士,助法老敵擋摩西,見於猶太教及早期基督教文獻。 10-17肯定提摩太能堅守信仰。11「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加拉太省的三座小城,保羅在這些城的遭遇見徒13-14章,提摩太是路司得人(徒十六1)熟悉這些事。16「默示」:直譯是「吹氣」。聖經是神「吹氣」而成的,是神的啟示。

1-2論僕人的責任:續上章談人際問題。當時是奴隸社會,「主僕」也是重要的人際關係。此處所論的原則適用於今下屬對長官。 3-5再論異端:這次觸及傳異端者的驕傲、嫉妒紛爭,及貪心。5「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異端人士可能藉教導收取金錢。 6-19正確的財富觀:以敬虔知足對抗貪財。囑咐提摩太持守真道(11-16)。也囑咐富人(17-19)勿倚靠錢財,要「在好事上富足」。 20-21結語。21「你們」:指以弗所信徒。可見本書應會當眾讀出。

1-2論僕人的責任:續上章談人際問題。當時是奴隸社會,「主僕」也是重要的人際關係。此處所論的原則適用於今下屬對長官。 3-5再論異端:這次觸及傳異端者的驕傲、嫉妒紛爭,及貪心。5「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異端人士可能藉教導收取金錢。 6-19正確的財富觀:以敬虔知足對抗貪財。囑咐提摩太持守真道(11-16)。也囑咐富人(17-19)勿倚靠錢財,要「在好事上富足」。 20-21結語。21「你們」:指以弗所信徒。可見本書應會當眾讀出。

1-16待男女老幼和寡婦的原則。6「死的」:指靈性的死。11「辭她」:不登記救濟她。「年輕寡婦」:言行不當的寡婦,而不關年齡。「違背基督」指背棄當初在主前所許下不再結婚的願(參12)。 17-25待長老的原則。18「牛…的嘴」:引用申25:4。「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為耶穌在世時的話(路十:7)。19「呈子」:控告的狀詞。24-25節是回應22節的「不可急促」。「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指罪行隱密,須經仔細查證,才會被揭發出來。

1-5再論異端:這次觸及異端的①來源:出自鬼魔(1)。②內容:禁止嫁娶及禁戒食物(3)。2「被熱鐵烙慣…」:喻良心麻木。 6-16再提醒提摩太要教導信徒,作榜樣。6「執事」:此指事奉主的人,不同於3:8的執事職位。7「世俗的言語」:不合「真道的話語」的言論。「老婦荒渺的話」:參1:4。二者都指異端。

1-7監督的資格。1「監督」:管理的職位,又稱「長老」(多1:5;7、徒20:17;28)。2「一個婦人的丈夫」:即一夫一妻,無婚外情。 8-13執事的資格:執事或譯「領袖的助手」,協助監督治理教會。11「女執事」:可見當時女性也可擔任同工(參羅16:1)。 14-16論教會:教會具體而實在如上述;又極奧秘而榮耀!保羅忍不住對神的奇妙計畫發出「大哉!」的頌歌,結束1-3章大段

1-7 代禱的秘訣。2「為君王」:當時羅馬君王為迫害基督徒的尼祿 8-15男女的次序。9「編髮」:當時外邦流行繁複髮型。12「我不許女人講道」:此指不守秩序亂講話。當時異端崇尚「講虛浮的話」(1:6)。保羅也要男性的提摩太須講「真理的道」(提後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