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 譴責猶大眾首領並預言耶京淪陷:2-3「雅各…以色列家」都指南國猶大。「從人身上剝皮…釜中的肉」:借屠夫殺牛的過程,來描述猶大官長司法不公、欺壓無辜。5-8:假先知的罪與懲罰。 5「牙齒有所嚼的」:指有食物和財利。先知接受酬謝本合乎禮(撒上9:8;王上14:3等),但這些先知為利而發假信息,迎合人意。 6「黑夜、幽暗、日頭沉落」:可形容神審判時的災禍(參摩5:18;番1:15);此處也指假先知得不到神的亮光。 8「至於我…」彌迦自述心志和力量的來源。何等的榜樣與激勵! 11「他們卻倚賴耶和華」:指仗恃自己是神的選民。 12:此預言一百多年後,於586BC完全應驗。耶26:18以此節印證耶利米的事奉。

1-5 人的圖謀與神的籌劃。5「拈鬮拉準繩」:分配,和丈量土地。 6-11 禁止先知說預言的罪及刑罰。8「興起如仇敵」:指欺壓自己人。「不願打仗之人」:即和平的百姓。9:指欺壓孤兒寡婦。11「預言得清酒和濃酒」:人民只愛聽可得酒喝的好話,故假先知發假預言。也意指假先知為得吃食而發預言(參3:5、11) 12-13 末後的應許:「波斯拉」為音譯,以東京城(參摩1:12),意思即“羊圈“。「開路的在他們前面上去」:參約10:4。

1背景:彌迦是南國先知,與以賽亞,和北國的何西阿、阿摩司同時而略晚,750-701BC間。可對照王下15-20章及代下27-32章。此處未提父親的名字,他應是貧賤農民。 2-16 預言撒瑪利亞和耶路撒冷受審判。10-16的地名都是雙關語:10「迦特」原文音似「報告」。「伯亞弗拉」意即「灰塵之家」。11「沙斐」即美麗;「赤身蒙羞過去」表示將失去美麗,也暗示亞述待俘虜之道。「撒南」音似「出來」。「伯以薛」意為「狹窄之家」。12「瑪律」音似「苦」。13「拉吉」音似「快馬」。14「摩利設迦特」即摩利沙。「亞革悉」即“詭詐“。15「瑪利沙」音似「奪取」。「亞杜蘭」:大衛逃避掃羅時躲藏的山洞(撒上22:1)。16:剃頭表示哀悼。

1-3 約拿的怨言。1:約拿「發怒」之因:①尼尼微人是以色列宿仇,他不願意他們蒙神赦免;②這使得自己的預言落空,他在尼尼微人面前失了面子。2:這是他先前不願往尼尼微城的原因。 4-11 神的教導。6「蓖麻」:爬藤植物,葉寬蔭濃。11「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指3歲以下幼兒,若有12萬,則全城人口超過百萬。

1-2 神再頒命。3-4 約拿順命。「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句“神所吩咐的話“(2)是約拿唯一的信息,原文只有五個字。 5-9尼尼微全城悔改。8「手中的強暴」:亞述人以殘忍的酷刑聞名。 10 神赦免尼尼微。(可惜後來亞述故態復萌,見《那鴻書》)。

2-9 這是一篇稱頌詩,句句脫胎自詩篇。4「仰望你的聖殿」:約拿顯然確信神已悅納所羅門獻聖殿的禱告(代下6:29-31),知道向著聖殿呼求必蒙垂聽。7節同。(所羅門定沒料到他涵蓋的範圍及於深海底、魚腹中!)9「我所許的願」:應即是順服神呼召之願。

1-3約拿拒命而逃。背景:參王下14:25,約拿是北國先知,曾預言耶羅波安二世(793-753BC在位)的版圖。本書是真人實事,耶穌多次引用(太12:39-41;16:4;路11:29-32)。「尼尼微」:亞述首都,在以色列東北約1000公里,「約帕」:當時以色列唯一海港,在約拿家鄉迦特希弗西南約100公里。「他施」:今西班牙南部海港,距以色列約4000公里,是當時往西方最遠的地方。 4-17 海上遇險。4「然而耶和華使…」與17「耶和華安排…」是貫串全書的關鍵。17「大魚」:學者對此頗多猜測,認為是鯨魚或鯊魚。「三日三夜」:此神蹟為耶穌受死、埋葬和復活的預表。

1 背景:這是舊約最短的一卷,專論神必報應以東。作者生平不詳,但應與耶利米同時(比較俄與耶49:7-22)。 2-6:以東狂傲必被懲治:以東在猶大國東南方,是以掃的後裔(創36:9)。3「住山穴,居所在高處的」:以東居西珥山地,首都佩得拉(Petra,今約旦古城)建於峭壁中,外敵難入,因而自恃。但神要拉下它。7「送你上路直到交界」:指被盟友驅趕直到邊界。 10-14 以東受罰之因:10「兄弟雅各」:猶大與他們有血緣,應相顧。11:但以東袖手旁觀。12:幸災樂禍。13-14:趁火打劫。 15-16 神要報應萬國:審判以東是審判萬國的表徵。 17-21 猶大復興與彌賽亞國度的建立。19-20以色列人雖被擄,但終必重得迦南全境地業。21「國度就歸耶和華」:參啟11:15

1-6 祭壇的異象:無人能逃脫神的審判。3「蛇」:傳說中的水怪。 7-10 神是萬國的主:7「古實」:今衣索比亞。神一視同仁。「迦斐託」:今克里特島(新約稱革哩底),非利士人原居地。「吉珥」:可能在兩河流域。此處提出以色列兩大敵國非利士和亞蘭,同是神引領的。聖經的公正性由此可見。8:以色列的“國“滅亡;民族(雅各家)卻沒有滅絕淨盡,歷史中完全應驗。9:“分散“與“篩“原文同。「連一粒…」:看上下文應是強調無人能逃脫篩動。 11-15 復興的應許:11-12「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預言14「被擄的歸回」之事。新約時雅各已看見此話也指“所餘剩的和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同蒙救贖歸於主(徒15:13-20)。故本段是彌賽亞國度的預言,經由基督的教會,要一直應驗到主再來之時!

1-3 夏果的異象:1「夏天的果子」也是雙關語:a成熟的果子,指時機成熟了;b.原文接近「結局」。3「無人作聲」:一片死寂。 4-10 指責北國道德如熟果發爛,必須拋棄:5「戥」:音ㄉㄥˇ,秤銀錢的小秤。「升斗」:量米麥的單位。用小升斗減少賣出;用大戥子增加收銀,指買賣不公,欺壓窮人。8-10:刑罰包括地震、黑暗和悲哀。地震再次呼應1:1。黑暗應是日全蝕現象,主前763年6月15日以色列全境發生過日全蝕。末日也必有黑暗臨到。 11-14 預言乾渴與饑荒。11-13人心乾渴,亟需神話語。此一方面指出靈裡的需求,也是末日要發生的景況。14「牛犢」:原文作「罪」,指以色列人所拜的偶像。但與別是巴都設有祭壇。

7-9章包含五個災難的異象,前二個因先知懇求而免除。 1-3 蝗災的異象。1-2:可見當時徵收重稅,首批收成全是為王割的。第二批作物若再失收,百姓就絕糧了。3「後悔」是以擬人法形容神滿有恩慈地收回當有的審判。此字原文沒有“錯誤“或“沒料到“的意思,與中文的“後悔“不同,請特別注意。 4-6 火災的異象。有說即4:6-9之旱災。注意“祂命“和“主造“ (1) 7-9 準繩的異象。7「準繩」:測度牆面是否垂直的鉛垂線,吊起準繩喻衡量選民是否正直。故象徵審判。9「以撒」:指以色列。 10-17 插敘亞瑪謝的控訴事件。9「伯特利的祭司」:參王上12:31-32、13:33,是北國的宗教領袖。10「圖謀背叛」:阿摩司是南國人,故亞瑪謝以政治罪提告。11「必被刀殺」:扭曲7:9的話。12「先見」:幻覺者。諷刺語。「餬口」:以為阿摩司靠發預言維生。侮辱語。14-15:阿摩司答辯。是他生平的重要資料。16-17:預言亞瑪謝的下場。「污穢之地」:指拜偶像的外邦之地。

1-7 驕傲放縱的領袖。2「甲尼…哈馬」:北方亞蘭的大城。「迦特」:南面非利士五都之一。6「約瑟的苦難」:指北國將亡之事。 8-14 刑罰將至。9-10:人民死於接連的災禍,掩埋不及。12「馬豈能…人豈能」:指不合理。13「虛浮的事」原文“羅底巴“;「角」原文“加寧“,皆地名,屬被亞蘭侵佔的基列地(王下10:32-33),耶羅波安二世奪回基列,全國欣喜。作者卻一語雙關,借地名諷刺戰績虛浮而微小,以後全境都必為亞述 (即14“一國“)攻取。14「哈馬口…亞拉巴」即為當時全盛國土的北、南界(王下14:25)。

1-3 為以色列唱哀歌。1「要聽」引出阿摩司的第三個信息。「哀歌」:哀悼死者的輓歌。先知在宣布神不得不懲罰後,傷心唱此。 4-27 尋求耶和華就必存活。6「約瑟家」:指北國,因約瑟後裔瑪拿西、以法蓮支派在北國為領袖。7「茵蔯」:苦菜。8「昴星和參星」:亞述人以為它們掌管季節更換。11「勒索麥子」:放高利貸,以麥子作利息。26「摩洛」:應是亞捫的國神(參王上11:7)。27「大馬色以外」:指亞述地,722BC北國人民果然被擄到此。

1-3 欺壓窮人的富戶:1「巴珊」:在約旦河東,以肥牛馳名(詩22:12)。2:後來亞述果然以此方式待俘虜。3「破口」:城牆被攻破時的缺口。「哈門」:可能是亞述山名,即百姓被擄往之地。 4-5 虛有其表的宗教:摩西律法原是每年三次朝見神;每三年把土產十分之一留給窮人。百姓事奉偶像更虔誠,但只加增罪過。 6-13 教而不改的以色列:6「牙齒乾淨」:即“糧食缺乏“。11「傾覆」:有說可能即指1:1的大地震。「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指災難之後倖存的餘民。13:這是一首讚美詩。先知在審判的信息中加插對神的讚美,指出以色列民要迎見的是全能可畏的神。

1-2再述神與以色列的關係:1「你們全家是我從埃及地領上來的」― 此恩此情何其深厚!「當聽…」:3-5章都以此句型開頭,引出三信息。2「認識」:不是理智的知道,而是關係的密切。 3-8 發預言的原因:3:以色列人不與神同心。4:獅子吼叫即撲向獵物;神發聲即展開審判。5:咎由自取。「機檻」:裝上餌的陷阱。6:戰爭災禍都出於神。7-8:神啟示奧秘,己不敢不說。 9-15 積財者的刑罰。此時南北兩國政局都算安定,民生較富裕。但不到三十年北國即亡於亞述(722BC),這些預言完全應驗。9:邀請亞實突(非利士),和埃及等異族來見證北國的罪惡,何等諷刺!14「伯特利祭壇的罪」:即拜金牛犢的罪。「壇角」:本為罪犯求赦免之所(參王上1:50-53)。壇角被砍下,象徵無可獲免。

1-3 審判摩押。摩押在以色列國東南,與以東比鄰,常互相為敵。 4-5 審判南國猶大。他們的罪是離棄耶和華的律法。 6-16 審判北國以色列。這是阿摩司的主要任務。6:生動形容北國社會的刻薄寡恩、見利忘義。7「見窮人頭上的灰也垂涎」:貪婪剝削。並且阻擋義人、荒淫亂倫。8「衣服」:披毯型的外袍,晚上可作被鋪,按律法傍晚應歸還窮人(出22:25-26)但偶像使百姓無憐憫。9「亞摩利人」:泛指迦南人。10:百姓忘恩。11「拿細耳人」:歸耶和華為聖的人(參民6:1-8),百姓卻誘令他們破戒。指有意抗拒神命。13-16:神的懲罰。亡國時這些畫面都應驗。

1-2寫作背景:阿摩司與何西阿同時事奉北國,但為期較短,約760-750BC。何西阿信息重點是神的慈愛;阿摩司是神審判。「大地震」:見亞14:5。「提哥亞」:耶路撒冷南20里的小鎮。故阿摩司為南國人,卻“得默示論以色列“。2「迦密」:北國著名山脈。 1:3-2:3審判鄰近列國:先知指責以色列之前,先對六個鄰國 ―敘利亞(即亞蘭,首都為大馬色)、非利士(迦薩等三城代表)、腓尼基(以推羅城代表)、以東(提幔為其大城)、亞捫(首都為拉巴)及摩押(加略可能是其首都) ― 宣告神的審判,每段以“耶和華如此說“開頭,後指出該國傷害他人的殘忍罪行,最後宣告審判。

1-8 神將審判列國。1「那日」:即耶和華的日子。「被擄歸回的時候」:據下文,是指末日選民得救贖之時(太25:32)。2「約沙法谷」:約沙法意為“神審判“,故又稱“斷定谷“ (14)。4「推羅…非利士」:指曾欺壓選民的仇敵。「與我何干」意為“你為何這樣待我?“7-8的預言歷史中已應驗。345BC波斯將西頓人賣作奴隸;332BC亞歷山大大帝將推羅及迦薩人(非利士)販作奴隸。 9-17約沙法谷的審判。10「要將犁頭…戈矛」:形容戰事激烈,耕具成兵器;農夫、弱者都上陣。本節與賽2:4、彌4:3恰相反,但都是神要作的事。13「踐踏」:葡萄豐收後在酒醡踐踏成酒。喻踐踏罪惡 (參啟14:14-20)。17:「不再…經過」:不再被蹂躪。 18-21 復興與蒙福:18「大山要滴甜酒…」:形容那日的肥沃豐富。「什亭谷」:乾旱谷,即從前以色列人行淫之地(民25:1)。21「報復」:原文是洗除、清償、免除懲罰之意。

1-11 蝗災與耶和華日子臨近:1「聖山」:即錫安山,指南國首都耶路撒冷。2:以蝗群擁至遮蔽天日的情景描寫神審判的可怕。4「形狀如馬」:蝗蟲頭部像馬(參啟9:7)。8「兵器」:代表防禦設施。「不偏左右」指直行無阻。11「軍旅」:約珥看蝗蟲為神的軍隊,聽命於神;也為神管教人的工具。「強盛者」指數量大。 12-17 呼籲國民悔改:17「廊子和祭壇中間」:指聖殿的內院,即祭司院,平常祭司在此代表民眾獻燔祭,現在要獻悔改的祭。「列邦管轄他們」亦作“成為列國的笑柄“。 18-27 神應許賜福:23「秋雨」:以色列的10-11月為秋雨季節。 28-32 應許賜聖靈。五旬節聖靈降臨已部分應驗了這段話(徒2:16-21)。30-31:這些事在主基督再來前都會應驗(太24:29、啟6:12等)。32「凡求告…得救」:新約保羅引用於因信稱義(羅10:13)

約珥是南國的先知,因蝗蟲災害,得默示論“耶和華的日子“。 1-4 蝗災的浩劫:1「耶和華的話臨到…」:本書預言來自神(參彼後1:20-21)。2「老年人」:即長老,指領袖。4「剪蟲…螞蚱」:指蝗災接連不斷。四蟲名指蝗蟲各成長階段,或是蝗蟲的別號。 5-14 呼籲國民為蝗災哀哭:6「蝗蟲」原文做“民“,可見約珥也在預言將有大軍入侵猶大。8「幼年的丈夫」:幼年訂婚但尚未完婚的丈夫。9「素祭和奠祭」:每天早晚與燔祭同獻的(參出29:38-40、民28:3-8),此最起碼的獻祭都因食物缺乏而斷絕。12「枯乾」:除蝗災外且有旱災。14「嚴肅會」:百姓為贖罪而禁食、禱告、獻祭等的大會,期間甚麼工都不作(參利23:36)。 15-18:先知的哀嘆:15「耶和華的日子」:各先知書中常用,也是本書的主題。指神的災罰;也適用於末日審判的日子。17「廩」:音ㄌㄧㄣˇ,糧倉。19-20:「火、火燄」:指酷熱及嚴重的旱災。

1-3 歸向神的行動:2「悅納善行」:當時以色列人能有什麼善行?這“回歸的禱告“就是善行。3「騎埃及的馬」:向埃及求助。 4-8 神慈憐的回應:這一整段愛歌,何其美! 9 全書的結語 遵行本書教訓跟從耶和華的,才是有智慧的人。

1-3 以法蓮急遽衰敗。1「以法蓮」是北國最大支派,素居領導地位,但因拜偶像而「死了」:指靈性上死去。2「獻祭的人…親嘴」:或譯:「他們獻人為祭,與牛犢親嘴」。這真是「罪上加罪」了。 4-8 神烈怒如猛獸。4「認識」別神:不是知識上的「瞭解」,而是與別神「建立關係」。這是何西阿書的主題之一。 9-16 以法蓮的結局。10:以色列人在撒母耳時期要求立王,見撒上8:5。14「我必救贖他們脫離陰間…」:審判中神又賜下最美的應許。但看上下文,此句應是疑問句:「我要救贖他們脫離陰間的權勢嗎?」15「東風」:代表亞述。16「嬰孩…剖開」:形容戰爭的殘酷。

11:12-12:6 勸百姓效法先祖雅各悔改。1「吃風」:指討好埃及和亞述徒勞無功。或據耶2:24「吸風」,指野驢循氣味覓配偶。「東風」:沙漠熱風。「油」:迦南特產橄欖油。2-6:述雅各詭詐,但在伯特利遇見神而生命翻轉,籲百姓也歸向神。3「抓住腳跟」:雅各名字本意(創25:26)。4:雅各在伯特利遇見神有兩次,見創28:11-22、35:1-15。 7-14 百姓詭詐過於雅各,還以為可脫罪。7「商人」:原文同「迦南人」。8:百姓以發財為榮,以為人必不知其罪。9「再住帳棚」:指要趕他們離開美屋,即被擄飄流。「大會的日子」:指住棚節。11「基列」曾助比加弒君篡位(王下15:25)。12-14:雅各行詭詐,神便使他為娶妻而被剝削(見創29);今以色列全境行詐,怎能逃脫像基列那樣被擄的命運呢。雖然神藉先知(此處指摩西)保存雅各的後裔,領他們從埃及上來,但今以法蓮大大惹動主怒,刑罰難免了。

1-4 回顧神的慈愛。這四節是最美的愛歌。1「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指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史實;也預言嬰兒耶穌逃往埃及(見太2:15)。4「夾板」:指牛口中的嚼環,須鬆開才能進食。 5-7 宣告神的審判。5:此「埃及」實指埃及國。何細亞王向埃及求助以抗亞述(王下17:4),先知預言此舉無用,反將亡於亞述。 8-9 描寫神的不捨。這兩節又是怎樣的情歌!「押瑪、洗扁」:與所多瑪、蛾摩拉一同傾覆的兩座城(申29:23) 10-11 應許神必再施恩。「西方」:可能指西面的海岸和海島。 12連接下章,數算以色列的罪惡。

1-8 偶像和君王都不可靠。2「心懷二意」:指一面敬拜神,一面拜巴力。3:指君王不可靠,百姓也背逆不服。4「他們為立約說謊」應是指當時北國各王投靠亞述或埃及時,許下虛假的承諾。5「伯亞文」:百姓所拜的金牛犢不能自保,當亞述攻佔以色列時,百姓反要為它擔憂。8「對大山說遮蓋我們…」形容審判巨大難當。耶穌和約翰都曾如此預言災難的可畏(參路23:30、啟6:16)。 9-15再論以色列道德低落。10「兩樣的罪」:應是指拜偶像(對神)和如基比亞人的姦淫暴力之行為(對人)。11:初受馴服的小母牛在穀場上踏穀,工作輕省,且可自由吃穀,比喻百姓從前得神眷顧;但現在因偏行己路,神要加軛並驅趕他們。「拉套」:即套上軛。14「沙勒幔」可能是簡稱當時的亞述王撒縵以色五世,或其前任,殘忍屠城之事。15:再呼應上文的“君王不可靠“。

指出以色列各種罪行之後,本章先知宣布了神的兩種刑罰: 1-9 節期必因被擄而廢止。注:北國從立國時即私定節期(王上12:32-33),至何西阿時,節慶已成為公然拜巴力、行淫亂的場合。1似是在慶祝豐收的住棚節發此預言。「賞賜」見2:12。2:預言歡樂要終止,缺乏就在眼前。3「不潔淨的食物」:摩西律法所定不可吃的,但當百姓被擄到亞述就不能遵守了。5:被擄後即使想過耶和華的節也不能了。6「摩弗」:埃及古城,內有著名墳場。7-8 百姓怨恨並陷害先知。9「基比亞」:指士師記19章的大惡。 10-17 後代必斷絕。注:巴力被視為掌管生育繁殖,百姓以為拜它能多子多孫。10「巴力毗珥」:見民數記25:1-4。13「推羅」:腓尼基的繁榮海港。15「吉甲」:見4:15注。

1-3 虛假的悔改 2:百姓這話口是心非,說“認識“卻丟棄良善。 4-7 虛假的敬拜4「立君王」:北國(931-722BC)共歷九朝,十九王,每朝代的更替均由暴力奪權,無人尋求神。5:金牛犢是設在伯特利和但(王上12:29),稱“撒瑪利亞“是以首都代表北國。7:風象徵虛幻、短暫;暴風指毀壞。「禾稼」:可收割的莊稼。 8-10 虛假的聯盟 9「野驢」:原文與“以法蓮“諧音。喻北國離神投奔亞述,如離群的野驢般愚蠢而倔強。「賄買」:原指花錢嫖妓(2:12作“賞賜“),是對以色列納貢賄賂亞述或埃及的嚴厲譴責。 11-14 虛假的獻祭 13「自食其肉」:指百姓獻祭是為貪吃祭肉。「歸回埃及」:指百姓將被擄為奴,回到祖先在埃及為奴的景況。

1-7 以色列充滿血腥暴行。1「撒瑪利亞」:北國的首都。「虛謊」:呼應上章的表面悔改。「外」:或作「街上」。3:北國末年弒君篡位不斷(參王下15:8-31),「行惡」、「說謊」及6「首領埋伏」當與這些奪權有關。4「行淫」:此處指叛變和不忠。爐火暫不著旺比喻背叛者醞釀陰謀,伺機而動。5「因酒的烈性成病」:形容狂飲之狀。7:上樑不正下樑歪,首領奪權殺戮,眾民也燒滅官長。 8-16 以色列與外邦攙雜。8:延續火爐的比喻,指當舉國上下燃燒著陰謀兇殺,以法蓮卻仍與列邦攙雜、求助,而不肯翻轉求告主,猶如沒翻過的餅,一面燒焦,一面不熟。9:甘心花大錢去求助於外邦,被吸乾了國力也渾然不覺。「頭髮斑白」:形容精力衰弱。或譯“食物發霉“,更配合沒有翻餅的比喻。11:另用鴿子形容北國愚昧地四處撲飛求助。14:「在床上呼號」:當時拜巴力者的奇怪風俗,床可能指高台。「聚集」有版本做“割自己“,也是異教儀式。16「翻背的弓」:指鬆弛而不可靠的弓(參詩78:57)。

1-3 接續5:15,先知呼籲百姓一同歸向神。這三節是首極美的懺悔詩。2「甦醒」:復原。「兩天…三天」是文學筆法,表短時間。 4-11神的回答。4「雲霧、甘露」:象徵百姓悔改的膚淺和短暫。5「砍伐、殺戮」:都是指正、雕琢之意,原文是過去式,表做過的事。8「基列」:北國的約旦河東地區。基列人“作孽“可能指幫助比加篡位(王下15:25),發生於740BC,何西阿事奉的中期。9「示劍」:逃城之一。先知卻指其中的祭司竟然敗壞到在路上結黨搶劫。11「收場」:原指收割,這裡象徵報應,指神的審判。

1-7 北國全民的罪行。1「以色列家」:指以色列的長老;「王家」指政治領袖。「米斯巴」在以色列南方近猶大邊境,「他泊山」則位於東北,兩地都設有偶像邱壇,故說“如網羅“陷民於罪。7「行事詭詐」:原指不貞的妻子行淫。「月朔」:見2:11,巴力的節期。 8-14 南北二國都將受神管教,因他們彼此攻擊、倚靠外邦。8:基比亞、拉瑪和伯亞文(即伯特利)都靠近南北二國接壤處。便雅憫:代稱南國。先知發出警報,預言亞述毀滅北國後即將迫近南國。9「責罰的日子」:指北國亡國被擄,「變為荒場」:永不再復興。此事發生在主前722年。10「挪移地界」:為律法禁止(見申19:14;27:17)。猶大以為可趁北國之亂擴張地界,神也要刑罰。13「耶雷布王」:亞述文“偉大王“之意,是對亞述王的通稱。 15 神仍在等候他們悔改。

1-3章敘述先知的經歷和其中的寓意。4章以下是先知的信息。 1-3 控訴全地 1「爭辯」:即控訴。2:本節列舉出牴觸十誡條例之罪。「不踐前言」指說謊。「行強暴」是無束縛,不斷犯罪之意。 4-10 控訴祭司失職。4「抗拒」:即“爭辯“或“控訴“,指祭司也被控告。5「你的母親」:指以色列民族(參2:2-5)。8:因贖罪祭的祭肉歸祭司,若罪惡多,獻贖罪祭的人便多,祭司所得亦增加。 11-19 控訴百姓崇邪 12「木杖」:當時巫師丟木杖,從其位置測吉凶。15「伯亞文」:意為“罪惡的家“,是謔稱伯特利(意為“神的家“),因它已從神顯現之地(創28:10-19)淪為偶像中心(王上12:29)。「吉甲」是進迦南後行割禮之地(書5:2-9),竟也成了巴力中心(參12:11)。「風把他們裹在翅膀」:指刑罰的風暴將突然臨到。又因“風“與“靈“同字,或解為邪惡的靈已控制遮蔽他們。

1-2何西阿遵命買贖不貞的妻子,表徵神對百姓不變的愛。1「一個淫婦」:即歌篾。「喜愛葡萄餅」:巴力被視為農神,拜巴力者獻葡萄餅。2:一賀梅珥大麥約值10舍客勒銀子,故此處總值約30舍客勒,與贖奴婢之價銀相同(出21:32)。顯示歌篾已淪為奴隸。何西阿須用銀子和大麥合付贖金,則顯示他經濟並不寬裕。 3-4何西阿經歷獨居期,表徵選民將被擄寡居。3「多日獨居」:指禁慾。4「以弗得」:大祭司的背心,附有烏陵和土明以求問神。 5 預言百姓後必歸回神。「他們的王大衛」:大衛的後裔。此一方面指北國與猶大復合為一國(1:11);也指末日以色列人歸向耶穌。

2-13 宣判百姓不忠之罪。整段以何西阿夫妻為隱喻,與神和以色列百姓的關係交織呈現。2「大大爭辯」:控訴之意。先知控訴淫亂的妻子,兒女作證人,象徵神控訴百姓。神也身兼法官。11「月朔」:每月初一,有巴力慶典。神要終止慶典(指亡國),因百姓在其中行淫。12「賞賜」:給妓女的賞錢。13「燒香」:原文是“獻奠祭“,神的祭竟被獻給巴力。「耳環」:指婚禮時戴的飾品。 14-23宣告恩慈與復興。15「亞割谷」:意為煩惱谷、苦難谷,是亞干犯罪受罰的地方(書7:25-26)。16「伊施」意為“我丈夫“,「巴力」意為“我主人“。22「耶斯列」有分散和栽種二義。1:4用分散義;這裡用栽種義。此字又與“以色列“同音。

1時代背景:何西阿是北國的先知,從耶羅波安二世(794-753BC)後期,到北國滅亡(722BC)以後,事奉約50年。其間南國經歷四王。同時期的先知,北國還有阿摩司;南國有以賽亞和彌迦。 2-9 何西阿的婚姻及兒女預表北國的問題和命運。2「娶淫婦為妻」:神預告其妻婚後會成為淫婦。「從淫亂所生的兒女」:指將來她在婚外所生的兒女。4「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參王下9-10章。“耶斯列“與“以色列“原文音近,神有意用這名代稱以色列。5「那日」:北國滅亡之日。6「羅」:此字頭於原文有否定之意,因此後來神提到以色列的復興時,兩個名字便略去“羅“字。 10-2:1預言復興。「猶大和以色列一同…」指南北國將合為一國,一同自被擄地回歸。當時南北國正互攻為敵,此預言別具意義。

本書為真道竭力爭辯,與《彼後》互參,應寫於其後,約壹之前。 1-2問安。1「雅各的弟兄」:此雅各為當時教會領袖、雅各書的作者,亦即耶穌肉身的弟弟。故知本書作者猶大也是耶穌的弟弟(參太13:55)。他寫信給︰①被神選召的;②蒙愛的;③被保守的人們,即一切的信徒。 3-4寫信的因由:因有異端「偷著進來」,故寫此信「竭力爭辯」。3「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真道藉著耶穌一次便全部交託聖徒,不可增添,也不可減少(參啟22:18-19)。 5-19假教師的面目:7「逆性」:違逆天賦的性質,指同性戀行為(參羅1:26-27)。8「作夢」:醉生夢死,或輕飄如夢。9:此事聖經未記,此用來說明人不可狂妄自大。14以諾的預言聖經亦未記。 20-23勸勉: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24-25結語:頌讚與祝福

本書又接續二書,補充接待客旅的問題,並處理教會領袖問題。 1-4問安。「該猶」:身分不詳,是位熱心接待客旅的信徒。「誠心所愛」:同二書1。2「凡事…身體…靈魂興盛」:全備的祝福。 5-8稱讚該猶。7「配得過神」:與神的名相稱,指①不羞辱神名;②與神的愛相稱。8「應該接待這樣的人」:與二書10相平衡。 9-10 指出丟特腓的問題。「丟特腓」意為“被丟斯撫養的“,是外邦人的名字。他的惡行有:①好為首;②不接待使徒;③用惡言妄論使徒;④禁止別人行善;⑤專橫獨斷,逼迫好弟兄。 11-12稱讚低米丟行善並有見證。低米丟可能就是本書的信差。 13-15結語。「替我按著姓名問安」:表明對個別信徒真切的關心。

本書可說是一書的補充說明,提醒信徒相愛要合乎真理。 1-3問安。「太太」﹕即夫人、女士,用來代稱教會(基督新婦)。「兒女」指教會中的信徒。「誠心所愛」原文是「在真理中所愛」。 4-11信息。4-6:務要彼此相愛。7-11但也務要守住真理,不接待異端假教師。7:再次強調「道成肉身」是辨別異端的關鍵。8「失去你們所作的工」指失去得救的工夫(參腓二12)。有版本作「我們」,則指約翰的服事果效。「工」與下文「賞賜」呼應,作主工必有賞賜。 12-13 結語。「紙」﹕新約只有這裏用過,指埃及的草紙,不是皮卷。「蒙揀選之姐妹」指附近的其他教會,如今稱「友堂」。

本章總結前文,從相愛、信心、禱告各方面勉勵信徒聖潔自守。 1-5得勝的信心。1-3:進一步解釋4:21。4-5:信心是愛的基礎。 6-12 神的見證。6「水」與「血」指耶穌受洗與受死。耶穌在世的事奉開始時藉著受水浸見證祂是神的愛子(太3:16-17);結束時藉著流血捨命見證祂真是神的兒子(可15:39)。8「聖靈、水與血…都歸於一」:指這三樣都一致的為基督耶穌作見證。11-12:信基督者有永生。 13-21永生的確據。16「死」「生命」指靈性的死亡和生命,非肉身的。「至於死的罪」:使人失去救恩的罪,如投入異端。 18-21總結:因信而保守自己不犯罪。20重複三次「真」,回應1:1。

1-6分辨諸靈。「認」指公開的承認、宣告。3「不認耶穌」指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基督。「敵基督」:和基督作對的。真正的敵基督是主再來的最後階段才顯露(帖後2:3~10),但現今牠的靈已經在世上了。6「真理的靈」即聖靈(參約16:13);「謬妄的靈」即邪靈(參弗2:2)。 7-21 行在愛中。17「祂如何」指主愛的本質;「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指我們裏面神的愛被成全到和主一樣完全(參太5:48)。

「我們是神的兒女」為3~5章的中心內容。本章先說三方面: 1-10神的兒女不犯罪。2「將來如何還未顯明」:我們還不知將來復活時的確實狀況。「主若顯現」:主再來時;「我們必要像祂」:必要改變成屬天的形狀(參林前15:49)。5「主曾顯現」指主道成肉身,降世受死,「在祂並沒有罪」:主是全然聖潔,無邪惡,無玷污。9「道」:此處原文是「種子」,指神的生命,不是前文的「話」。 11-18 神的兒女彼此相愛。12「該隱」:參創4:1-15。14「出死入生」指從屬靈的死亡中活過來(參弗2:1、5),進入生命的領域。 19-24 神的兒女坦然無懼。20「我們的心」指良心。

1-17繼續說與神相交之道:1「中保」:指替我們向天父陳情的代求者(參來8章默想應用)。「挽回祭」指平息神忿怒的祭物。3「曉得」「認識」,和5「知道」原文都相同,指經過體驗所得的「真認識」。本書使用此字多達40次。7「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指從信主時就接受的命令,即約13:34。8「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彼此相愛的新命令重新頒給他們。「小子們」指全體信徒;「父老」指資深信徒;「少年人」指初信者。「起初原有的」﹕如1:1,指基督。 18-27謹防敵基督。「敵基督」指被撒但利用的假先知,他們否認耶穌是:a.神;b.基督;c.神的兒子(參22)。27「恩膏」:指聖靈。 28-29 持守救恩盼望。

本書與二、三書是使徒約翰在近百歲時寫給眾信徒,闡明在神家中與神相交、彼此相愛之道,並竭力辨明異端。是新約最晚作品。 1-4 引言:論生命之道。「從起初原有」指從時間開始時已存在。「所聽見」原為完成式,指已經聽見過;「所看見」指曾經觀看過;「親眼看過」指近距離察驗過;「親手摸過」指親身接觸過。四種感官經歷同證這生命之道是有形有體的「道成肉身」。3「相交」:共同享有。 5-2:17 與神相交之道:先談「神就是光」,與神相交須行在光明中。

本章回復到講論主再來的主題,勸勉信徒追求長進,等候主來。 1-4防備譏誚主再來的人。1「第二封信」:第一封即彼得前書。2「聖先知預先所說的話」:指舊約聖經;「主救主的命令」:福音書中耶穌親自一再說明;「使徒所傳的」:新約的使徒書信。故本節包含整本聖經。3-4譏誚主再來者說:萬物與古時一樣,哪有主再來? 5-13 主再來的憑據和盼望。「神的命」:即神的話。6「故此」:原文是「藉著這個」,指藉著神的話。9:主遲遲未來,是要讓世人有悔改的機會。10-13:主再來的景象和我們應有的態度。12「仰望」與13「盼望」同字,「切切仰望」含有「熱切盼望到使之加速來臨」意。 14-18 最後的勸勉。15「我主長久忍耐」:即上文說耶穌還沒降臨「不是耽延,乃是寬容」(9),這忍耐所給的機會成了我們「得救的因由」(參羅2:4)。15下-16:引保羅書信也常「講論」主必再來這事。

本章接續1:16-21,論防範異端。這是彼得要提醒信徒的第二件事。 1-3假師傅的出現和結局:必出現,必貪心取利,必速速滅亡。1「買他們的主」:耶穌已為所有人付了買贖的代價。 4-9引歷史鑑戒證明刑罰並不遲延:①犯罪的天使(4);②挪亞的洪水(5);③所多瑪、蛾摩拉(6-9) 10-22假師傅的罪行。10「主治之人」:指掌權的。15-16「巴蘭」參民22-24。17「無水的井…霧氣…幽暗」:喻假師傅的教訓虛有其表,空洞飄忽,沒有出路。18「剛才脫離妄行」:初信耶穌的人。19「應許人得以自由」:假師傅稱基督釋放我們,信徒可以為所欲為。20-22:曾信耶穌後又離棄真道的人,結局比不信者更可憐。

彼得在殉道前不久又寫了這第二封信(參1:13-14、3:1),切切提醒信徒堅守真道,在恩典和知識上長進;並駁斥假先知的異端言論。 1-2 問安。2「認識」:指不斷增添直至充分的真認識,是本書鑰字。 3-11追求靈命長進的真知識。4「神的性情」指神的一切美德。5-7「有了…又要加上…」:是追求靈命長進(3:18)的態度。舉出8種品德。 12-15愛的表白:說明自己即將離世,要提醒信徒重要的事。13「這帳棚」:喻肉身。14「脫離帳棚」:喻逝世。 16-21防範異端(一):主必再來的依據。

1-11 最後的勸勉。1-4對長老:要牧養群羊。「牧長」:指基督。5-11對一般信徒:當彼此謙卑順服,倚靠神抵擋魔鬼。10:「暫受苦難」與「得享永遠的榮耀」強烈對比,感謝主! 12-14 結語。12「略略的…」:即「簡單的」。13「巴比倫」:代稱羅馬。

1-6再論受苦:1「在肉身受過苦的…已經與罪斷絕了」:為義受苦時如能柔順堅忍,能使罪的誘惑停止作用,故說「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6「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當時被迫害而死的信徒,活著時已接受了福音,故其肉身雖受人的審判而死,靈卻靠神活著。這對當時受難而死者的親友是何等安慰! 7-11 再論生活品德:7「萬物的結局」:指世界的末了。8「愛能遮掩許多的罪」: 愛能使人不去留意別人的虧欠(參箴10:12) 12-19 再論受苦。16「因這名」:就是因基督徒這名。18「僅僅得救:指“經過千辛萬苦,終於得著了救恩“。

1-7 教導妻子與丈夫:7「軟弱」:指生理體魄方面,沒有次等之意。 8-12 與人相處之道:信徒蒙神呼召,是要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如給仇敵祝福),而這最終是叫我們承受永生的福氣。 13-17 要預備為義受苦。 ●18-22 基督已成就救恩:19-20「藉這靈」指18節復活的靈,「監獄」指拘禁人死後靈魂之地,即陰間(參路16:23)。「傳道」原文「宣告」,指宣布祂已完成救贖。在主釘死,復活以前,曾對「陰間的靈(複數)」宣告得勝。❖不是對死人傳福音。

1-10 信徒的身分與責任:2「純淨的靈奶」:喻靈糧。「以致得救」:信主時已得救(參1:9),將來要完全得救。4-10:耶穌是「神所揀選所寶貴的」頭塊「房角石」(參路20:17-18),信徒連於這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聖殿。不順從的必絆跌,但「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 11-20 信徒處世的本分。11-12當品行端正。「鑒察的日子」:指主再來時。13-17 公民當順服官長。18-20:僕人當順服主人。 21-25 基督的順服榜樣。

本書是使徒彼得在教會大受逼迫時,教導信徒在苦難中持守盼望。 1-2 卷首問安。「本都……庇推尼」:都在今土耳其境內。 3-12 基督徒的救恩和盼望。5「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我們相信基督時已蒙了救恩,到基督再來時更要享受永世的榮耀與福樂。 13-21 聖潔的生活。13「所以」:連接上文的恩,和下文聖潔生活。 22-25 弟兄相愛的生活:既順從真理,就當按神的心意彼此相愛。

1-12 耶穌復活:1「七日的頭一日」:即星期日。6-7:耶穌在加利利曾預言復活,參9:22。11「胡言」醫學用語,指神經錯亂。 13-35 向以馬忤斯兩個門徒顯現:13:25里約當11公里。21「贖以色列民」:他們心目中的耶穌乃是要救百姓脫離羅馬帝國的彌賽亞。31「忽然耶穌不見了」:耶穌復活後的身體超越時空限制。 36-43 向使徒顯現:37「魂無骨無肉…我是有的」:耶穌復活後的身體有骨肉、有釘痕,可以吃喝(但不需倚靠飲食)。 44-49 耶穌給門徒的使命:44「耶穌對他們說」:以下綜合了主復活後40天內對門徒講話的內容。49「父所應許的」:即聖靈。 50-53 耶穌升天:50:耶穌在舉手祝福中升天,祂永遠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