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ntain of Love and Life Cantonese audio programs
Fountain of Love and Life 生命恩泉

天主教的信仰是建基於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架上的犧牲,因而將人類的罪從死亡中解脫。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12)迦 5:13-26你們蒙召選,是為得到自由。聖神的果實。 13弟兄姊妹們,你們蒙召選,是為得到自由;但不要以這自由,作為放縱肉慾的藉口,但要以愛德,彼此服事。14因為全部法律,都總括在這句話裏:「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15如果你們彼此相咬相吞,你們要小心,免得同歸於盡。16我告訴你們:你們如果隨從聖神的引導行事,就決不會去滿足本性的私慾,17因為本性的私慾,相反聖神的引導;聖神的引導,相反本性的私慾;兩者互相敵對,致使你們不能做你們所願意的事。18但如果你們隨從聖神的引導,就不在法律權下。19本性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20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21妒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我以前勸戒過你們,如今再說一次:做這種事的人,決不能承受天主的國。22然而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23柔和、節制:關於這樣的事,並沒有法律禁止。24凡屬於耶穌基督的人,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25如果我們因聖神生活,就應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 ❖真正的自由不是順從肉慾去放肆,而是擺脫罪惡的羈絆,以自由的身心,隨從聖神去行事;不是以自私,而是以愛德為生活的原則。凡已屬基督的人,早已把肉身及一切私慾偏情釘在十字架上了。為這樣的人,已不需要什麼法律。 ❖「但不要以這自由,作為放縱肉慾的藉口,但要以愛德,彼此服事」(13b)──當時在信友之間大概是有一些人想假託保祿所講的福音的自由,去過放蕩的生活(羅3:8; 6:1),所以保祿提醒他們這自由不是為「放縱肉慾」。真正的自由不是順從肉慾,而是隨從聖神去行事;不是以自私,而是以愛德為生活的原則。無論誰若把基督所賞賜的福音自由,當作放縱肉慾的藉口,便算是相反基督所頒佈的愛德誡命,也就成了最可憐的人,成了罪惡的奴隸(若8:34)。 ❖「因為全部法律,都總括在這句話裏: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14)──愛德不但包含了天主十誡,而且也包含由十誡所衍生的其他一切梅瑟法律的規條;因此他說,誰遵守了愛德的誡命,就算遵守了其他一切誡命(羅13:8-10;瑪7:12; 22:40等)。「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這是來自肋19:18的誡命,耶穌曾指這是第二條最大的誡命,而第一條就是「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耶穌更說:「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谷12:28-31)。 ❖「你們若隨聖神的引導行事,就決不會去滿足本性的私慾」(16)──這句話是日後所寫《羅馬書》第8章的中心思想,而羅8更可說是迦5:16-26的最好註釋。5:16-17乍看起來,似乎與羅7:15-25相似,其實卻大不相同。羅7章着重人在「成義」以前的光景。本處卻着重在「成義」以後的光景。 ❖「本性的私慾相反聖神的引導,聖神的引導相反本性的私慾」(17)──本處「聖神的引導」的原文本無「聖」(a[gion - hagion)字,今從大多數希臘教父增一「聖」字,因為「神」(pneu/ma - pneuma)在此是指天主聖神。參閱羅8:11-17,23,26等。如以「神」不作「聖神」解,則是指聖神所引導的靈魂,按此一意,有時譯作「心神」或「神魂」。本來信友蒙受了天主聖神,便獲得了天主義子的自由,因這義子的名份,不但不該成為罪惡的奴隸,反而應該「隨聖神的引導行事」(16)。信友在領洗成義以後,在自身內還存留着肉身向惡的慾望,這種「本性的私慾」(evpiqumi,a th/j sarko,j - epithumia tēs sarkos;保祿在下文簡稱之為 sa,rx - sarx)和「聖神」作對,「二者互相敵對,致使你們不能行你們所願意的事」(17),因此人總有一種「行善如登,作惡如崩」的傾向。《師主篇》說:「聖寵和人的自然傾向,大不相同⋯⋯人人都愛善,所言所行的,沒有不在求善,但許多人卻受了似是而非的善的哄騙。私欲是詭詐,常拿着自己當終向,引人入它的羅網。聖寵是樸實的,惡的影子,也必須躲避;聖寵不會哄騙,事事誠心為天主去做,以天主為終向」(Imitatio Christi, III, ch.54, 1-2)。 ❖「但如果你們隨聖神的引導,就不在法律權下」(18)──凡已屬基督的人,早已把肉身及一切私慾偏情釘在十字架上,全照聖神的引導而生活。為這樣的人,已不需要什麼法律。信友為滿全法律,並為克服肉身的慾望,只有這一個辦法:即「隨聖神行事」。關於這端道理,金口聖若望(St. John Chrysostom 345-407)說:「昔日,聖神既然還沒有發顯,我們只有藉着法律克服私慾;然而現在我們既已蒙受了聖神的恩寵,何必還需要法律呢?一個人若已有了更好的響導(聖神的恩寵),何必再去尋找別的啟蒙師呢?因為一個飽學之士,再也不需要一個小學教員的指導」(In epistolam ad Galatas commentarius, 5,6; PG 61:672)。 ❖「本性私慾的作為是顯而易見的:即淫亂、不潔、放蕩、崇拜偶像、施行邪法、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兇殺】、醉酒、宴樂,以及與這些相類似的事」(19-21)──此段列出天主聖神領導信友所應躲避的「本性私慾」(sa,rx - sarx)。保祿在這裏列出一張罪惡與美德對比的清單。他這樣作,也許是有意叫迦拉達的信友明瞭什麼事應該戒避,什麼事應該遵行。這類「罪惡的清單」(Catalogus vitium),亦見於斯多噶派哲學家的著作中。這罪惡清單不等於說,每樣罪惡迦拉達信友都犯過,只是泛論人能犯的罪過。這個清單上的罪惡大致可分作四類:1)順從肉慾的罪惡:「淫亂、不潔、放蕩」;2)背叛信德的罪惡:「崇拜偶像、施行邪法」;3)相反愛德的罪惡:「仇恨、競爭、嫉妒、忿怒、爭吵、不睦、分黨、妒恨、【兇殺】〔原文缺,大概受羅1:29而加入〕」;4)違犯節德的罪惡:「醉酒、宴樂(即喧鬧狂歡)」。關於這些罪惡保祿從前曾告誡過他們,現在又舊話重提,叫他們盡量躲避,免得失落了天國。 ❖「然而聖神的效果卻是: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關於這樣的事,並沒有法律禁止」(22-23)──與肉身(=「本性私慾」)的作為相對抗的是「聖神的效果」(karpo.j tou/ pneu,matoj - karpos tou pneumatos),即聖神在信友心內所結的九種善果(拉丁通行本載有十二種:caritas - gaudium - pax / longanimitas - bonitas - benignitas / fides - [patientia - mansuetudo] - modestia - continentia - [castitas] ,多了「堅忍、謙讓」和「貞潔」)。它們大致可分作三類:1)聖神居於人靈的善果:「仁愛、喜樂、平安」;2)信友待人的善果:「忍耐、良善、溫和」;3)信友在行為上所表現的善果:「忠信、柔和、節制」。「關於這樣的事,並沒有法律禁止」(23b),這話的意思是說,照這樣生活的人,就用不着法律了,因為人若有這九樣美德,必然是在天主聖神的引領之下生活,故此法律為他是多餘的。識得保祿這端道理,不禁使我們聯想起聖奧思定(St. Augustine 354-430)所說的那句名垂千古的金石良言:「你只管愛,就可任意行事Dilige, et quod vis fac」(In Epistolam Joannis ad Parthos, 7, 8; PL 35:2033)。 ❖「凡屬於耶穌基督的人,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24)──「隨聖神的引導行事」以結出善果,並非純為一種理想:因為凡領過洗禮的信友,便都是屬於耶穌而歸於他的死的人(羅6:3-7),已與被釘於十字架的耶穌神秘地結合在一起了。因着這種神秘的結合,他已把「舊人」置諸死地,這就是「已把肉身同邪情和私慾釘在十字架上了」一語的意思;從此便另過一種隨聖神引導的新生活,「因聖神而生活,隨從聖神的引導而行事」(25),換句話說,治死肉身的邪情,成了信友的自然義務。 ***** ***** ***** 我們在基督徒入門聖事中所接受的新生命,並沒有消除人性的脆弱和軟弱,也沒有免除人犯罪的傾向,即傳統所稱的私慾偏情。這種私慾偏情仍存在於受過洗的人身上,他們要依靠基督恩寵的助佑,在基督徒的生活裏,接受考驗,不斷戰鬥。這戰鬥就是皈依的戰鬥,以邁向上主不停召叫我們奔赴的聖德和永生。(教理1426) 有關法律的中心內容(十誡及一切以十誡精神為依歸的法律),迦5:18-23首先作出肯定:「如果你們隨聖神的引導,就不在法律權下」(5:18)。人如果除去法律,自然便會避免「本性私慾的作為」(迦5:19-21),而產生「聖神的效果」(迦5:22)。保祿再說明法律並沒有禁止這些出於聖神效果的事(迦5:23),因為信徒已實踐法律的一切要求,甚至完成比這些要求還要多的事,更會避免一切法律所禁止的事。按羅8:1-4,「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已補足梅瑟法律在能力上的不足,使「法律所要求的正義」,在信徒身上成全。救贖的目的之一就是令法律得到滿全!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保祿家書】保祿家書 - 迦拉達書 Ep 12 - 迦 5:13-26

天主有時會透過我們的良心與我們對話。除此以外,天主也會通過外界的環境顯現給我們。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用心聆聽不單單只聽到言語的表面,更是明白到言語背後的意義。用心聆聽天主的話語,就是從聖經中了解到天主對我們的愛。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三月七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三月七日 【問問程神父】- Ep 98 - 福傳的本質和信仰見證

什麼是福傳?福傳就是改變他人的信仰?福傳是不是要在他的生命當中做到完美無缺才能夠福傳?是不是要在他的信仰當中能夠活出信仰,能夠為基督作見證才能夠福傳?那什麼是為基督作見證?如果一個人在他的生命當中有他自己的個人缺點,生活中找不到或不是怎麼清楚自己在哪方面可以做出信仰見證的例子,那是不是不能向人宣講天主教信仰?

唸經不單單只是誦讀,而是求天主的恩寵讓我們能夠活出經文的意義,願我們的一生是一篇讚美天主的經文。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我們應當全然信任天主,哪怕天主讓我們背起十架負重前行,也是衪所給予祝福。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11)迦 5:1-12恩許的自由決不可放棄。 1基督解救了我們,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所以,你們要站穩,不可再讓奴隸的軛,束縛住你們。2請注意,我保祿告訴你們:若你們還願意受割損,基督對你們就沒有什麼益處。3我再向任何自願受割損的人聲明:他有遵守全部法律的義務。4你們這些靠法律尋求成義的人,是與基督斷絕了關係,由恩寵上跌了下來。5至於我們,我們卻是依賴聖神,由於信德,懷着能成義的希望,6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纔算什麼。7以前你們跑得好!有誰攔阻了你們去追隨真理呢?8這種勸誘,決不是出自那召選你們的天主。9少許的酵母就能使整個麵團發酵。10我在主內信任你們,認為你們不會有什麼別的心思;但那擾亂你們的人,不論他是誰,必要承受懲罰。11至於我,弟兄們,如果我仍宣講割損的需要,那我為什麼還受迫害?若是這樣,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早已除去了。12巴不得那些擾亂你們的人,將自己割淨了! ❖保祿在《迦拉達書》不是反對「工行」,他所反對的只是人以為可以單憑「法律尋求成義」(4)。保祿也不是反對信德的作為(這經常與「法律」的內容吻合),因為這些作為都有賴與基督在生活上的共融才能成事。反之,保祿聲明重要的卻是「以愛德行事的信德」(6)。雖然保祿在信中指摘迦拉達人「與基督斷絕了關係,由恩寵上跌了下來」(4),但他仍懷有希望,期待他們改過(10)。 ❖「基督解救了我們,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1a)──信友的自由,按保祿的神學,是指捨棄罪惡、擺脫法律、出離死亡而言,但在此,如在羅7:1-25及8:1-4是特指擺脫「法律」而言。迦拉達人在未領洗之前是什麼法律的奴隸呢?他們既不是猶太人,所以不是梅瑟法律的奴隸;他們既是外邦人,所以曾是「無能無用的蒙學」的奴隸(4:9),即外教迷信的奴隸。現在基督從這蒙學中解救了他們,就如從梅瑟的法律中解救了猶太人一樣。 ❖「不可再讓奴隸的軛,束縛住你們」(1b)──他們既然在基督內獲得了自由,就不該再去遵守梅瑟法律,負這奴隸的軛(宗15:10),否則只會是改換了另一主人的奴隸而已。 ❖「若你們還願意受割損,基督對你們就沒有什麼益處」(2)──保祿按血統來說,原是個純粹的猶太人(1:14;羅11:1),按身份來說,是基督的宗徒,他基於這種理由,遂敢嚴厲警告他們說:或隨從梅瑟,或隨從耶穌,不能有什麼折中的辦法。梅瑟的法律所特別重視的「割損禮」,決不是唯一使人得救的途徑,唯一使人得救的途徑,就是基督:凡在基督以外尋求救恩的,絕對找不到救恩(宗4:12)。猶太主義保守派的信友對迦拉達人卻說:只要他們接受割損禮,便可得救;對於其他的梅瑟法律,如守潔與不潔等(肋11-16章),甚至可以不去遵守,因為他們不屬於以色列民族,但割損禮卻必行不可。保祿很激烈地反對這種說法,因為他們把割損禮與耶穌的洗禮竟然等量齊觀,說這兩種禮儀既都是天主制定的,應該一同遵行,不能有所偏廢。 ❖「我再向任何自願受割損的人聲明:他有遵守全部法律的義務」(3)──為駁斥這一謬說,保祿不再在這裡證明割損禮已被廢棄,因為在本書信的3、4兩章中,已詳細證明舊約制度和它所包含的割損禮已告結束。他保祿在這裡願意討論的,是誰若接受割損禮,就該「遵守全部法律」,就如領洗的信友,應該遵守基督的全部法律一樣(6:2;及5:14-26)。 ❖「你們這些靠法律尋求成義的人,是與基督斷絕了關係,由恩寵上跌了下來」(4)──也許迦拉達人曾說,為確保得救,更好這兩種禮法一起遵守。但是這種想法,完全錯誤了,這樣作,就「是與基督斷絕了關係,由恩寵上跌了下來」,因為「成義」只是藉著信德,由唯一的基督所獲得的鴻恩(2:16-21;羅3:21-26等)。 ❖「至於我們,我們卻是依賴聖神,由於信德,懷着能成義的希望」(5)──本節「依賴【聖】神」(πνεύματι - pneúmati)一語,原文本無「聖」字,但按上下文和大多數希臘教父,是指「聖神」而言,或至少應作「聖神所引導的靈魂」解。保祿指出我們不能「靠法律尋求成義」,卻要在真理的道路上,尋求因信德和由聖神而來的成義,且要在成義以後,以天主義子的身份,「由於信德,懷着能成義的希望」。這句話中的「成義的希望」,並不是說我們還未「成義」,因為藉着洗禮我們已真正成了天主的義子。這話是指天主在來世要賞給我們的圓滿的、永遠的「正義」,即天上的永福,這是我們在現世有權利「希望」獲得天主所恩許給我們的(羅8:19-25)。 ❖「因為在基督耶穌內,割損或不割損都算不得什麼,唯有以愛德行事的信德,纔算什麼」(6)──在新約制度下,「割損或不割損」在天主的眼裡是同樣毫無價值(6節及格前7:19),只有信德才是有價值和不可缺少的條件。但要注意,保祿在這裡所說的「信德」是「以愛德行事的信德」,所以基督徒的信德是和愛德分不開的;一個有活潑信德的信友,時常為天父,為近人行事。5、6兩節就如得前1:3;哥1:4-5,是論直接以天主為對象的信、望、愛三德,即「唯有以愛德(ἀγάπη - agápe : love)行事的信德(πίστις - pístis : faith)」,才能令人「懷着能成義的希望(ἐλπίς - elpís : hope)」。 ❖「以前你們跑得好!有誰攔阻了你們去追隨真理呢?這種勸誘,決不是出自那召選你們的天主」(7-8)──「以前你們跑得好!」保祿常喜用賽跑的比喻(見2:2;格前9:24-27;斐3:12-14;弟後4:7)。迦拉達信友以前跑得雖好,可是目前跑得不像從前那樣好。他們是受到猶太主義保守派的「勸誘」,半途迨慢甚至停頓下來,這肯定「不是出自那召選你們的天主」。 ❖「少許的酵母就能使整個麵團發酵」(9)──使他們停頓的因由,本來不大,不過只是「少許酵母」的異端,即那迷惑性的「勸誘」。這種「勸誘」自然不是來自召選他們的天主,而是來自十字架的敵人。保祿在格前5:6-8也用了這個酵母的比喻來指信友應有的聖潔生活:「你們豈不知道少許的酵母,能使整個麵團發酵嗎?你們應把舊酵母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和的麵團。」在本書信中,他卻用來指猶太主義保守派那似是而非的異端。 ❖「我在主內信任你們,認為你們不會有什麼別的心思;但那擾亂你們的人,不論他是誰,必要承受懲罰」(10)──保祿希望迦拉達的信友不要陷在他們的羅網中。他信任他們不會變心,但是保祿警告那些撒莠子的人。「不論他是誰」是說不論他們依據誰的大名,或誰是他們的領袖,必應受當受的懲罰。那麼是誰要去懲罰他們呢?是保祿自己?或是天主?不得而知。但看當時迦拉達教會的光景,似乎是保祿以天主的懲罰來恐嚇他們。 ❖「如果我仍宣講割損的需要,那我為什麼還受迫害?若是這樣,十字架的絆腳石就早已除去了」(11)──如果保祿也宣講割損禮,為什麼自開始宣講福音直到現在,到處受猶太人迫害呢?可見保祿並沒有宣講割損禮,反之他到處宣講為猶太人的「絆腳石」,使猶太人跌倒的十字架的道理(格前1:23;羅9:32)。假使保祿不再宣講十字架的道理,猶太人和保祿必定能夠互相諒解,不致於發生任何衝突,但保祿若這樣做就不是基督的真宗徒。 ❖「巴不得那些攪亂你們的人,將自己割淨了!」(12)──保祿對這些擾亂分子真是忿怒填胸,他才會說出「割淨」(ἀποκόψονται - apokópsontai)這句極盡諷刺的話(近乎我們所稱的「粗口」)。這話的意思是說,既然這些保守派的信友,這樣熱愛割損禮,為什麼不再進一步像厄弗所的阿爾特米(Artemis)女神的司祭般,把自己完全閹割了呢?按當時迦拉達地方恭敬阿爾持米/齊貝肋(Cybele)女神的司祭,為光榮所恭敬的女神有時當眾全行閹割。 按保祿剛烈的性格,這並非不可能發生的事。他還有另一段具爭議性的話,寫在斐3:2-3:「你們要提防狗,要提防邪惡的工人,要提防自行割切(κατατομή - katatomé)的人。其實真受割損(περιτομή - peritomé)的人是我們」。保祿以攻擊的心態,把輕視的字眼應用在他們身上,稱他們為「狗」。這一字暗喻他們在敬拜禮儀上的不潔,正如猶太人有時也用這詞來形容外邦人(瑪15:26)。保祿看不起肉體上的割損,諷刺地稱之為「割切」,相對地提出屬靈的割損,正如《申命紀》所提及的在心中受割損(申10:16;參看耶4:4;羅2:29)。 ***** ***** ***** 信德是天主白白賜予人的恩寵,我們有可能失落這分無價之寶。關於這點,聖保祿鼓勵弟茂德說:「你要打這場好仗,保持信德和良心純潔;有些人竟擯棄了良心,而在信德上遭了覆舟之災」(弟前1:18-19)。為能在信德中生活、成長及恆心到底,我們必須用天主聖言滋養它;並祈求天主增強它;它該「以愛德行事」(迦5:6),以望德作支持及在教會的信德中植根。 (教理162) 信德是超性的德行,藉著信德我們信天主,信祂所說過的和啟示給我們的一切,並且信聖教會為我們提出的當信的道理,因為天主自己就是真理。因著信德,「人自由地把自己整個託付給天主」。因此,信者尋求認識和實踐天主的聖意。「義人因信德而生活」(羅1:17)。生活的信德「以愛德行事」(迦5:6)。 (教理1814)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保祿家書】保祿家書 - 迦拉達書 Ep 11 - 迦 5:1-12

要他人明白自己是十分困難的,但我們可以選擇先去了解他人,從而更容易包容、寬恕別人,這樣可以更好地與他人建立一個好的關係。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某神父介紹了一位新教友入歌詠團,要與歌詠團融合地和唱,先要聽指揮和司琴的指導,再與歌詠團練歌配合,因她的音準不太好,固要求她細聲地唱,但這位教友堅持自己的歌藝,不肯與團員配合,還對神父投訴歌詠團員唔接納她,令團員對她沒有辦法,因有神父支持她,令整個歌詠團的士氣低落,甚至有團員離開,這情況可以怎樣解決?包容的已包容,真的是只有等待祈禱的回應?

在探訪病人時不妨跳離自己的身份,學習耶穌的慈悲,以祂的同理心和陪伴的心,去掃清病人的恐懼,為他們帶來安慰。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二月七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二月七日 【問問程神父】- Ep 97 - 教會團體中,包容與紀律失衡所引發的衝突與牧靈處理

好的基督徒不會被法律所束縛,因為以愛行事,去做應該做的事情,就不會被私欲偏情左右而犯罪。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承認天主是天主;衪是我的創造者,而我是祂的僕人,這便是真理。我們要成為基督的使者,用生命為衪的福音作見證。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綠色」代表萬物生長,我們要在常年期中時常向天主祈禱,求衪帶領我們,使我們能發揮衪賜予我們每個人獨一無二的使命。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保祿家書】保祿家書 - 迦拉達書 Ep 10 - 迦 4:21-31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10)迦 4:21-31基督徒纔是天主的自由子女。 21你們願意屬於法律的,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見法律說什麼嗎?22法律曾記載說:亞巴郎有兩個兒子:一個生於婢女,一個生於自由的婦人。23那生於婢女的,是按常例而生的;但那生於自由婦人的,卻是因恩許而生的。24這都含有寓意:那兩個婦人是代表兩個盟約:一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那即是哈加爾──25西乃山是在阿剌伯──這哈加爾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與她的子女同為奴隸。26然而那屬於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就是我們的母親:27誠如經上記載說:『不生育的石女,喜樂罷!未經產痛的女人,歡呼高唱罷!因為被棄者的子女比有夫者的子女還多。』28弟兄們!你們像依撒格一樣,是恩許的子女。29但是,先前那按常例而生的怎樣迫害了那按神恩而生的,如今還是這樣。30然而經上說了什麼?『你將婢女和她的兒子趕走,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家業。』31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子女。 ❖為了指出新舊兩約時代的分別,及比較藉遵守梅瑟法律以求成義,與因信耶穌而獲享天主子女的自由,保祿採用了一個「寓意」來加以說明。他指舊約中撒辣和哈加爾兩個女人,及她們所生的兩個兒子,他們的故事是含有寓意的。 按寓意來作解釋是聖經的解釋法之一:幾時我們發現聖經上除了它表面的、直覺的、易見的字意之外,還蘊藏著更高深、更奧秘、更難懂的真理事實,而加以對它說明解釋,提取其中的教訓,這便是寓意的聖經解釋法。「寓意」一詞之源自希臘文 avllhgori,a,意思是「我所說者與我的意思不同」,或者「我所說者與我所想者不同」,頗像我們所稱的「指桑罵槐」的說法。聖經上最初採用這種解經法的就是聖保祿。他論及亞巴郎的兩個兒子,依撒格及依市瑪耳,並他們的母親撒辣及哈加爾時說,她們二人是舊約和新約的代表,並說:「這都含有寓意」(avllhgorou,mena - allegoroúmena)(迦4:24)。 ❖「你們願意屬於法律的,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見法律說什麼嗎?」(21)──保祿挑戰猶太主義保守派的主張,他們認為外邦信友領洗歸依基督還不够,還要像他們一樣遵梅瑟法律,才可得救。保祿就以他們所依恃的「法律」來挑戰他們,以及那些願像他們那樣生活的外邦人信友。這些迦拉達信友對於經書是很熟悉的,這或是因為宗徒和傳佈福音者給他們講述過,或是因為他們在集會時,按照古來會堂的習慣,也誦讀過梅瑟五書。 ❖「法律曾記載說:亞巴郎有兩個兒子:一個生於婢女,一個生於自由的婦人」(22)──保祿在這一段,似乎是要按猶太經師的慣例,藉撒辣和哈加爾的事蹟作引子,借題發揮他所要講的道理,即他所極力主張的天主義子的自由(31),即這舊約史事的深意。按創16章和21:1-21所述,亞巴郎因妻子撒辣不孕,竟照古民的風俗,與他妻的婢女哈加爾同居,生了依市瑪耳。 ❖「那生於婢女的,是按常例而生的;但那生於自由婦人的,卻是因恩許而生的滿」(23)──天主的計劃往往與人的想法不同,那按天主的意旨承繼亞巴郎的嗣子不是依市瑪耳,而是由撒辣神奇所生的依撒格(創17:15-27)。兩個孩子長大後,依市瑪耳「戲謔」依撒格(創21:9),因此撒辣強迫亞巴郎把哈加爾和她的兒子一起趕走。從此依市瑪耳成了阿剌伯民族的始祖(創25:12-16;編上1:29-31),依撒格則繼父親亞巴郎成了選民的祖宗(羅9:10)。 ❖「這都含有寓意:那兩個婦人是代表兩個盟約:一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那即是哈加爾」(24)──這兩個孩子的兩個母親:哈加爾和撒辣是兩個盟約的預像:哈加爾是舊約或西乃山盟約的預像;那麼,就如屬於奴隸的哈加爾所生的兒子是奴隸,不能承繼亞巴郎的家業;同樣屬於舊約或西乃盟約下的人,也是奴隸,他們對亞巴郎那神妙的家業,即默西亞時代的美善,也無權承繼。 ❖「西乃山是在阿剌伯──這哈加爾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耶路撒冷與她的子女同為奴隸」(25)──保祿說「西乃山是在阿剌伯」,這並非一個地理學上的命題,「阿剌伯」當時代表一切不屬選民的地域,即在奴隸依市瑪耳所生的奴隸子孫所住的地方。西乃山上的盟約,是一個雙邊條約,是宜於奴隸而不宜於子女的盟約。他指「哈加爾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因為以民雖然離開了阿剌伯曠野而進入客納罕許地,佔有了「耶路撒冷」,但是西乃山盟約的性質,並沒有改變,它仍是奴隸的盟約,所以保祿說:「現在的耶路撒冷」仍與昨日的「西乃」同列,就是說:現在遵守梅瑟法律的「耶路撒冷」(猶太教),她與她的兒子還是在做奴隸。 ❖「然而那屬於天上的耶路撒冷卻是自由的,她就是我們的母親」(26)──保祿在講過西乃山盟約後,就該講熙雍盟約了,因為這個盟約是先知所預言的新約(耶31:31),也是撒辣所預兆的新約。熙雍照許多屬於默西亞論的預言,乃是默西亞神國的中心,它的首都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是基於新約的教會。可是保祿沒有論述熙雍的盟約,卻直接講論基督的教會──天上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並是我們的母親的論題。這位自由的母親,如同撒辣一樣,產生了具有承繼權的自由的子女。 ❖「誠如經上記載說:『不生育的石女,喜樂罷!未經產痛的女人,歡呼高唱罷!因為被棄者的子女比有夫者的子女還多』」(27)──保祿又為表明教會的多產性,便引證了依54:1。按這位有名的古先知所說,雅威的淨配耶路撒冷在充軍時,像一個被遺棄的妻子,因而不能生男育女;但在充軍結束後,上主又以她為自己的淨配,使她生男育女比從前更多。 保祿把先知的話,貼在教會身上,為指示她是至公的,牢不可破的,遠遠超過舊約的選民,是由新約而生的新的「天主的以色列」(6:16)。「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臨在於她內。哪裡有耶穌基督,那裡就有公教會」(教理830)。「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派遣她向全人類傳教。所有的人都奉召參加天主的子民。因此這個子民應遍及普世,涵蓋萬代,成為獨一無二的子民。這樣就能實現天主的計畫」(教理831)。 ❖「弟兄們!你們像依撒格一樣,是恩許的子女滿⋯⋯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子女」(28-31)──這一段,是由所講的「寓意」推論出一些重要的道理,貼在迦拉達信友身上: 1)信友如依撒格一樣是「恩許的子女」,是天主的嗣子。正如聖經告訴我們的:「上主照所許的,眷顧了撒辣;上主對撒辣實踐了他所說的話。撒辣懷了孕,在天主所許的時期,給年老的亞巴郎生了一個兒子」(創21:1-2)。依撒格是恩許所生的,因為「亞巴郎和撒辣都已年老,年紀很大,而且撒辣的月經早已停止」(創18:11)。「在有關亞巴郎後裔的問題上,保祿把他們分為那些『像依撒格一樣,是恩許的子女』,也是『出於聖神』的子女的人,以及那些身為『血統上』的子女的人。身為『血統上的子女』,不足以令人成為「天主的子女」(羅9:8),因為基本的條件是依從『天主所派遣的』那一位,才能『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迦4:4-5)。」(《在基督徒聖經中的猶太人及其聖經》81)。 2)信友享有天主子女的自由,不再受梅瑟法律的束縛。「依照基督徒的傳統,舊約的法律雖是聖的、屬靈的、美好的,但是仍不圓滿。⋯⋯舊約的法律,在走向天國的路途上,是第一階段。它準備和安排選民和每一個基督徒,使他們在天主救主內皈依及接受信仰。舊約的法律由於是天主的話,提供一個常存的教導」(教理1963)。可是,天主子女脫離了梅瑟法律中的某些「制度,例如肋未的司祭職及耶路撒冷的聖殿;崇拜方式,例如牲畜的宰祭;宗教及儀式的習例,例如割損,潔與不潔的規定,食物的規則;不完善的法律,例如離婚的法律;法律規限的詮釋,例如有關安息日的限制」(《在基督徒聖經中的猶太人及其聖經》64.2)。 ❖「但是,先前那按常例而生的怎樣迫害了那按神恩而生的,如今還是這樣」(29)──從前依撒格受依市瑪耳的迫害(創21:9),現在屬於精神的以色列也受屬於肉體的以色列的迫害,就是初期教會遭受猶太人的迫害。基督徒初時仍到聖殿或會堂參加崇拜(宗2:46; 3:1; 5:12,42),但不久許多信了基督的猶太信友被逐出會堂(參看若9:34; 12:42; 16:2;宗13:50)。另一方面,生活在羅馬帝國各地的猶太人,歷來都享有特權,無須參與帝國的異教崇拜,尤其是向皇帝像獻香。初期的基督徒大多是猶太人,他們都享有這特權,但當他們被逐離會堂時,亦失去無須參與對羅馬皇帝的崇拜,教難便接踵而來,歷時兩個多世紀。 ❖「婢女的兒子不能與自由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家業」(30)──最初原是撒辣自己提出:「你可去親近我的婢女,或許我能由她得到孩子」(創16:2)。但後來當「撒辣見那埃及女人哈加爾給亞巴郎生的兒子,戲笑自己的兒子依撒格,就對亞巴郎說:「你該趕走這婢女和她的兒子,因為這婢女的兒子不能和我的兒子依撒格一同承受家業。」(創21:9-10)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子女,而是自由婦人的子女」(31)──亞巴郎趕走婢女哈加耳和她的兒子依市瑪耳,為保祿來說也有其預象的意義:固守梅瑟法律以求得救的,就如屬奴隸身份的婢女的子女,仍受法律的禁固;而「基督解救我們,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迦5:1),就如同自由婦女撒辣所生的子女,享有自由和繼承權。 ***** ***** ***** 「基督解救我們,是為使我們獲得自由」(迦5:1)。聖神已成為我們的恩賜,依照宗徒的教導,「主的神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格後3:17)。從現在開始,我們以「天主子女的自由(羅8:21)為榮。(教理1741) 藉著恩寵的運作,聖神教育我們,走向屬靈的自由,為使我們在教會內和在世界上,作為祂工程的自由合作人。 所以我們要祈求全能仁慈的天主,剷除對我們不利的一切障礙,使我們能以清白的身心,自由地奉行祂的旨意。(教理1742) 實踐由愛德所激發的倫理生活,使基督徒享有天主子女的靈性自由。在天主台前,他不再像一個滿懷恐懼的奴隸,也不再像一個為賺薪酬的傭工,但像一個兒子,只為還愛「首先愛了我們」的那一位(若一4:19):或者為了怕受懲罰,我們躲避罪惡,這是一種奴隸的心態。或者我們為酬報所引誘,這時我們形同商賈。最後,或者為了善的本身,為了愛那給我們出命者,我們服從命令⋯⋯,這時我們有的是子女的心態。(教理1828)

我們應向洗者若翰學習 ——向世人指出默西亞的來臨,並時常行愛德的工作,把人帶到耶穌的跟前。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

【神修話語】二零二六年一月十日 【駱曦 愛生命 隨想】二零二六年一月十日

今集 #心聲傳情 我們將分享一首由 #姜濤 主唱的歌曲 《 你要倔強 》有些音樂或歌曲會有一種療癒心靈的作用,姜濤這首歌就是這種。以愛還惡,是難但這正正是我們應有的取態。 .videoWrapper {position: relative;padding-bottom: 56.25%; /* 16:9 */padding-top: 25px;height: 0;}.videoWrapper iframe {position: absolute;top: 0;left: 0;width: 100%;height: 100%;}